电信运营商在三网融合中的“舍”与“得”
更新:HHH   时间:2023-1-7


博威创智商业咨询部柳旗

事件背景

75日,湖南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长株潭地区三网融合开展试点的时间表。至此,长株潭三网融合转入执行阶段。据当地媒体报道,湖南省有线电视网络集团一位相关工作人员透露,实施细则正在制定当中,如无意外,本月就可能出台。

博威创智观点

各试点城市三网融合时间表的陆续出台将逐步拉起广电与电信两大行业的竞争大幕。在这一围绕手机电视、IPTV等媒体类业务的竞争中,电信运营商需在政策面落于下风的条件下,明确自身的可为与不可为、反思媒体类增值业务对自身的价值所在,更加专注于核心业务的打造。

博威创智分析

l电信媒体类业务难以复制增值业务的成功

凭借庞大的用户基础和持续创新的产品、服务,电信运营商推出的移动增值业务可谓顺风顺水,但“双向准入”政策使广电系在手机电视、IPTV等媒体类业务中高歌猛进,而电信运营商却难以撼动广电系在把握舆论导向、保障网络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方面的权威,曾经“无线音乐”式的风光恐难再得,电信运营商恐怕只能选择退守。

l电信运营商媒体类业务的经营风险

电信运营商媒体类业务的经营风险至少有三:

1.内容风险:与媒体内容提供商相比,电信运营商内容运营及风险控制的资源及经验明显不足;

2.竞争风险:广电系在政治资源与公众影响力方面强于电信运营商,后者深度介入媒体行业将面临复杂的竞争风险;

3.财务风险:媒体行业为后向盈利模式的典型,电信运营商如考虑用户体验而较少引入广告内容,媒体类业务将拉低其整体盈利能力。

l电信运营商媒体类业务的价值所在

面对可能的经营风险,电信运营商对媒体类业务仍积极性较高,主要原因有二:

1.支撑战略转型:电信运营商提出的信息服务提供商定位需要应用和内容的有效支撑,其中,媒体信息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2.提升用户粘性:电信运营商希望通过全方位满足包括资讯获取在内的用户需求提升用户粘性与忠诚度。

博威创智建议

1.电信运营商应明确自身的核心优势在于网络通路建设、信息化应用、移动用户终端掌控等方面;

2.三网融合所涉及到的媒体内容运营并非电信运营商业务核心,应尊重广电部门对媒体内容的播控权与集成权,并为其提供传输通路和推广服务;

3.三网融合将为互联网、物联网、电子商务等电信运营商核心业务领域和新兴行业带来发展机遇,电信运营商应预判产业趋势、积极布局、谋求长远发展。

关于博威创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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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

柳旗博威创智商业咨询部研究经理, 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工商管理与财经新闻双学位。曾在易观国际等公司担任项目经理,长期从事电信移动增值业务、行业信息化应用、渠道互联网化与渠道质量管理等方面的研究和定制化咨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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